律师团队
苏俊龙 副主任 高级合伙人
苏俊龙,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现任广西律师协会建筑工程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南宁市律师协会建筑工程房地产委员会主任,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宁浦北商会副会长,南宁浦北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等。曾获“广西优秀律师”、“南宁市优秀律师”、“专门专业委员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苏律师自1999年进入律师所工作已有二十余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有独到的应对策略和处理能力,尤其擅长处理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公司风控管理、建筑工程及房地产纠纷、金融借贷、企业融资租赁、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事务。
主要业绩如下(所经办代理的案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人民法院网系统上可查询):
1、2000年,曾为中国银行邕州支行汽车、个人住宅贷款及装修贷款、工程机械设备等等申贷审查业务,进行资信调查核实及出具相关法律意见,负责代理中国银行对逾期还贷客户进行催收、诉讼等事务。
2、2004年起,曾为深圳美鹏公司、上海日立公司、广州美龙公司、广西久茂公司、成工公司、中南华星公司、徐重公司、路贵通公司、山宁公司、南洋电机等约三十多家公司担任法律顾问,负责顾问单位日常法律服务工作,处理公司的买卖合同及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代理事务。
3、2008年至今,代理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建行营业部处理有关储蓄合同、银行存单、劳动争议案件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广西区分行园湖支行有关房屋按揭逾期还贷客户的诉讼催收案件。
3、2013年,受兴业银行南宁分行委托,负责该行的金融借款(以房贷、信贷、营贷为主)案件的诉讼代理事务近百件(其中与某永发隆公司等借贷案标的约2亿元;与XX华美公司借款案标的约1.5亿元;与梁某某借款案标的约1100万元等等)。
4、2013年起至今,代理兴华建工集团(其中2019年与某某鑫房地产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标的约2710万元;2020年与李某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标的约1141万元; 2021年与田林某局建设施工合同案标的约1380万元等等近30件案,挽回经济损失近2亿元);代理长城房地产公司(2014年与某某典当公司抵押借款案,标的7500万元,直接挽回经济损失约2000万元);代理容桂房地产公司,永邦劳务公司,南宁三建,广西三建,太阳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办证等违约之诉约320人),区地矿局职工合作建房纠纷(约165人)等等企事业单位、公司处理有关建筑工程、房地产类纠纷的诉讼代理事务。
5、2015年起,代理广西太阳贸易公司、盛怀公司、云电投资公司、凯鑫公司、兆利投资公司等公司的钢材买卖合同类案件(近30件标的合计约5000万元)诉讼事务。
6、2019年,代理原告黄某某诉某联建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标的约1500万元;2020年,代理原告包某某与被告黄某某等居间服务转借贷案(标的约2000万元);2021年,代理被告包某某与原告某创公司合同纠纷案(标的约1400万元)。
苏律师热心公益法律服务,长期参与广西区妇联、广西区残联、南宁市检察院、南宁市妇联等单位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解决困难。
执业理念:始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工作求真务实,严谨细致,勤勉尽责,依法履行代理、辩护职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服务理念:诚信!高效!优质!
联系方式:1380781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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