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鹰动态
2020-07-03
南宁的黄先生是一位从事建设工程的人员,为一项工程向某建设公司借支了60万工程款,但该建设公司却持借条及银行转账支付记录,以拒不还款为由将黄某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令黄某偿还借款本息。幸运的是,黄先生在两位雄鹰律师的帮助下,在二审程序中成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查看详情2020-07-03
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崇左市某基层检察院批准逮捕,羁押于当地看守所。陈某家属委托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的黄权威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黄权威律师经过对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分析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陈某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向检察机关申请了羁押必要性审查。
查看详情2020-07-03
韦先生原是广西某建筑企业项目部的一名经理,事发前驻点在某楼盘工地,负责监督该项目的生产进展。2019年9月15日,韦先生在工地用完午餐后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之后再未出来。由于各部门经理均采用独立办公室工作,因此韦先生在下午没有出现在工地上未引起其他同事的注意
查看详情2020-07-03
南宁的王先生几年前在五象新区买了套房子,后来由于经济紧张,连续好几个月没还上房贷,连累开发商被扣了58万余元的保证金。和王先生情况类似的还有数十位业主,开发商转身把王先生等业主告上法庭,以“霸气十足”的合同约定为依据,要求解除合同收回房子,但却被法院“霸气”驳回了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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